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保鑫诺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因与未取得兼业资格的机构发生业务往来、部分费用列支与实际不符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责任人苑某新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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